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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09年2月26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院长张韵声

发布时间:2014-07-31【字体: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2月26日在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韵声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主要工作
  2008年,我院按照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要求,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全面抓好审判和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为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008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085件,审结5001件,结案率为98?3%?结案率同比上升0?21个百分点;受理执行案件597件,执结500件,实际执结案件标的额10?46亿元,执结率为83?8%,执结率同比上升2个百分点。
  我院克服案件办理难度增大,新类型案件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和社会敏感案件增多,服判息诉难度加大等困难,扎实推进工作,完成了全年的审判任务,结案率各项指标都比上一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抓好大要案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判处犯罪分子647人,其中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56人。成功审理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杨柳等5名被告人利用高校招生诈骗、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告人周本纵火焚烧海南卷烟厂案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犯罪案件。依法审理了被告人朱德华受贿、挪用公款案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积极配合省、市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在刑事审判中,正确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在严惩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犯罪的同时,根据犯罪性质和情节,对主观恶性不大、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人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体现从宽,积极转化消极因素,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对44名罪刑较轻的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坚持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行使各项诉讼权利。严格遵循证据裁判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共为确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44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
  关注民生,妥善处理各类民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认真做好婚姻家庭、遗产继承等与民生有关案件的审理,化解了大量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倡导公序良俗和良好社会风尚。妥善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鼓励诚信交易,制裁违约侵权行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慎重审理国企改制中出现的企业兼并、破产、产权转让案件,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妥善审理了海南省肥皂厂和海南省林产品工业公司破产案。稳妥审理涉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纠纷案件,保护金融债权,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农村土地、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涉农案件的审理,服务农村改革发展。重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制裁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审结了涉及“英雄”、“携程”、“彪马”等一批国内外知名商标侵权案件。
  在民事审判中,高度重视对群体诉讼案件、涉弱势群体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媒体关注案件的审理。如王静等86人与海南荣德实业开发公司及建行海南省分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件,由于涉案一方当事人众多,且长期积累的矛盾尖锐,引起省委主要领导关注。该案的处理直接涉及506户购房者的利益。为稳妥处理此案,办案法官不辞辛苦,多次组织建行海南省分行、荣德公司和购房者进行协调,认真听取各方诉求,耐心做好法律解释和调解工作,最后成功调解结案44宗,对另42宗案件及时作出了判决。由于案件处理得当,得到了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好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持维护与监督、支持与保护并重的方针,依法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继续试行交叉指定管辖制度,对各区法院认为压力大、干预多的案件可报请市中院提审或由市中院指定其他区法院审理。积极探索“和解”解决行政纠纷新方式,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关系和谐。为加强法院与行政机关的监督、联系与配合,实现司法与行政的和谐与互动,我院与市法制局共同举办了第十五届全国部分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研讨会,收获大,反响好。
  创新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扎实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和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继续保持执结案件数大于收案数的良好态势,旧存案件逐步消化。建立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长效机制,成立市委政法委领导下的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初步形成了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社会各界参与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按照中央和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地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突破解决了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已取得初步成效。如在我院的积极努力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成功为603名外省务工人员执行回了被拖欠的300万元工资款。继续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和联动机制,强化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坚持实行执行工作综合治理,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和完善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分离的执行权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制约。
  二、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
  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意、民声、民情,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根据群众的司法需求,重新修订《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司法为民五十条措施》,进一步丰富司法便民、利民具体举措。积极推动辖区法院实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继续做好速裁法庭工作。指导龙华区法院成立了全省法院唯一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大大方便了群众诉讼。
  坚持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目标,大力倡导以调解、和解、协调方式解决纠纷,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司法环境。民事案件更是把调解贯穿于审判过程的始终,做到每一个案件都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不能达成调解的,及时下判,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共调撤案件302件,占审结案件的17%。执行案件和解执结标的额2?7亿元,占实际执结案件标的额的26?7%,同比上升8%。重新修订《信访工作规则》,完善申诉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坚持院长周五接待日制度、院长判后释明接访听证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案件首办责任制,杜绝推诿拖延或矛盾上交,使纠纷尽早化解在初信初访阶段。去年共处理群众来信1048件,接待来访群众914人次。由于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和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去年群众来访比上一年减少近50%。
  积极推动“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工程,开展以案讲法进乡村、选派优秀法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等活动,对群众、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如组织琼山区甲子镇中学学生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并向该校捐赠法律书籍。对参与社区矫正的缓刑犯、假释犯进行回访,协助做好帮教工作。
  充分关注困难群体的司法需求,积极拓宽司法救助范围,对特殊困难群体起诉采取缓、减、免交诉讼费的措施,去年共缓、减、免交诉讼费170万余元。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和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制订并实施了《关于对刑事附带民事、交通肇事赔偿、医疗事故纠纷三类案件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的实施办法》,对44个特困申请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32万元。

  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认真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端正司法指导思想,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从思想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靠谁执法”的问题。在开展学习活动中,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群众反映的个别法官不按时开庭、庭审形象不佳、对待当事人冷漠等突出问题,开展了庭审纪律和审判作风专项整顿,切实解决上班、开会迟到、早退,不按时开庭,开庭不规范,接待当事人“冷、硬、横、推”等问题,并辞退了一名违反作风纪律的聘用法警。经过教育和整顿,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明显增强,纪律作风明显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继续抓好法律硕士学位的学习和其他形式学历教育,突出抓好审判一线法官的岗位业务培训,认真开展庭审观摩、专项考核、案件质量评查、裁判文书评比及各种专题调研活动,努力提高法官业务水平。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不断培育法官改革创新精神。去年组织召开了建院以来第一次全市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通过全方位、多举措努力,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明显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化解纠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明显提高。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坚持把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以廉政建设带动和推进队伍建设,筑牢思想、制度、监督三道防线。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反腐展览、邀请市纪委领导、有关专家讲座等形式对干警进行教育。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责任工作机制。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重新修订《违法违规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和《廉政责任否决制度》,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三是加强监督制约。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发现有不良苗头的,及时诫勉谈话,进行廉政责任教育。去年在对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案件进行检查中,对其中2宗案件存在认识方面错误问题的承办法官给予了谈话批评教育处理。四是继续加大对违法违纪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违纪举报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龙华区法院2名法官因违法办案,我院党组已责令该院对其停职审查。
  加强干部的选拔、任用和交流,充分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紧紧依靠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努力解决法官队伍职级待遇偏低问题。通过竞争上岗和民主推荐等方式,把一批忠实于党、忠实于人民、忠实于宪法和法律的优秀法官选拔和任用到重要领导岗位。在去年市委举行的副处级后备干部选拔中,全市法院系统共有5名(中院3名)同志入选,在市直机关中名列前茅。为加强学习和交流,市区两级法院实行了干部双向交流,中院8名审判业务骨干下派到各区法院挂职任副庭长,区院7名业务骨干到中院任审判人员参与办案,我院还选派了5名业务骨干分别到最高法院和省高院锻炼。同时加强了同内地法院的沟通和交流,与昆明中院、包头中院结为友好法院,并派出一名副庭长赴昆明中院挂职交流;按照省高院统一安排,选派2名业务骨干与新疆塔城中院进行双向交流。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在继续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和加强基层法院物质装备建设的同时,去年重点加大了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考察和协管力度,认真协助党委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选配好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下派优秀处级干部到基层担任一把手进行培养和锻炼。为把协管和指导基层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了“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由四个副院长分别负责具体联系和指导四个区法院的工作。我院积极出面协调,帮助指导龙华区法院解决了办公大楼新址选址等有关问题。
  一年来,我院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纪检监察室荣获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荣获全国法院机关后勤工作先进集体,刑一庭副庭长陈伟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刑一庭审判员林蔚茹荣获全国优秀法官,民三庭庭长叶能强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
  四、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公正高效、科学合理的法院管理机制
  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在全省法院率先对审判委员会进行改革,在审判委员会内部分别设立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行政专业委员会,提高了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加强院、庭长对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案件裁判文书审签方式进行了改革,由原来的审判长直接签发改为实行一般案件由庭长签发,重大案件由分管副院长签发的制度,保证了案件的质量和执法的统一性。继续深化审判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审判公开范围,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案件外,所有其他案件的裁判文书都上网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改进法院管理。重点推行机关标准化管理,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改进和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确保司法活动有序运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精神对现有机构、职位序列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合理划分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后勤人员等不同岗位人员职责。在现有书记员管理体制框架内,试行书记员派驻审判庭,案件排期工作也由书记官处负责改由各审判庭自主安排。去年还对办公区和干部职工生活区物业管理、食堂管理和车辆管理进行了改革,解决了后勤管理的“老大难”问题。
  重视制度建设。以省高院部署开展“制度落实检查年”专项活动为契机,对建院以来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废、改、立”工作,共废除制度14项,修订60项,新制定13项,并汇编成册。同时加强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依制度行事,实现法院各项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我院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把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人民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动力。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去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贯彻执行刑事诉讼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我院认真汇报,针对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得到了市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工作,主动接受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等方式,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去年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会、旁听庭审9次。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去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院提出的5件建议案和提案,已全部办结,并及时进行了答复。继续落实邀请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接受法律监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座谈会等方式,接受舆论监督。
  一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些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与每一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直以来对法院工作的热情关心和鼎力帮助密不可分。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对上级领导机关、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给予我们的真心关怀、真诚理解和真挚鼓励,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随着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增长,审判力量、队伍整体素质与审判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显突出;执行难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审判质量和效率也有待进一步提高;极少数法官审判作风不端正,执法水平不高;对法院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法院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管理机制的改革有待继续深化;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协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也有待进一步改善等。对此,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09年工作安排
  2009年我们将迎来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全面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服务发展和维护稳定的责任更加重大。全市法院将立足新起点,以新思路、高标准谋划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文化建院、人才兴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中央、省、市“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战略部署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大力开展执行年建设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严守公平正义底线,积极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继续深化司法改革,为促进“平安海口、和谐海口”建设,服务海口科学发展,确保海口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出应有的贡献。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干警牢固树立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的意识,逐步解决队伍总体素质与法治建设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一是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党性原则观、法律是非观、人生价值观,切实解决队伍中工作拖拉、作风不正、为民意识不强等等问题。二是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制订具体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最近出台的“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五个严禁的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严格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切实做到令行禁止,有效预防腐败现象。三是以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推进司法民主和审判公开。四是开展“创优建功”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建立公正廉洁高效司法的激励机制。五是加大对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和惩戒力度,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官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六是关心和爱护干警,进一步改善干部政治待遇,加大对干部考核力度,对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调整,真正建立“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二、切实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由此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将更加突出,法院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全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把保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作为今年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首要任务。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有利于保障员工生计、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依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罚款、没收和拘留、逮捕等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正确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贯彻实施刑事诉讼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在前期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整改,不折不扣地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二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妥善审理好各类民事纠纷尤其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引发的各类纠纷案件;依法保障海南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进行,区别不同情况,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案件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对不利于稳定平安的依法妥处,不因个案影响大局,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深入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加大执行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清理执行积案任务,确保通过这次集中清理活动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四是着力解决好法院工作中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妥善解决群众信访中反映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大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研究的力度,努力解决影响我市发展的司法难题。六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丰富司法为民举措。全面落实修订后的《海口市区两级法院司法为民五十条措施》。充分关注困难群众的司法需求,争取政府支持,推广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市区两级法院联动的司法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妥善解决缠诉缠访案件的退出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和管理,推动法院科学发展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的战略部署和市委关于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加强法院管理。一是开展“执行年”活动。在去年制度清理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抓好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检查工作,大力倡导执行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工作的规范化。二是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加大审判公开力度,积极探索群众参与司法的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三是继续改进审判流程管理、法官审判业绩考评和岗位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体系,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快推进对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后勤人员及速录员等职位分类管理的研究,建立起职责清楚、管理规范、保障到位、科学合理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格局。五是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六是继续深化后勤服务改革配套工作。
  四、继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高审判保障和为民服务能力
  紧紧依靠党委的坚强领导,进一步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决定》中各项规定的落实,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基层法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司法保障水平。一是继续抓好对各区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工作。二是着力加强对基层法院队伍尤其是办案一线法官队伍的培训和交流,不断提高基层法官队伍素质。三是继续加强对下业务指导,重视案例编写,统一市区两级法院司法尺度。四是进一步改善办公装备,提高法院工作的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重点抓好办公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市中院办公大楼加层和维修、科技法庭建设、立案大厅建设、注射刑场建设等,还将重点帮助指导龙华区法院建设新办公大楼。
  五、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进一步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审判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把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作为向党和人民负责的具体实践。高度重视党委、人大等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督办案件的办理。积极探索网上信访,进一步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参加案件开庭旁听。虚心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主动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法院工作,促进法院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各位代表,在构建“平安海口、和谐海口”、推动海口科学发展的进程中,人民法院担负着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立足海口市情,围绕海口市中心工作,按照市委“执行年”要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扎实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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